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全省12个县(区)为试点,其中我市任县、南和县入选首批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标志着我市县域城市生态建设进入了新阶段。生态园林城市作为园林城的“升级版”,将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水平的提升、城市为民服务水平的提升。
任县、南和县成为首批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
时间:2020/4/22
发布人:邢台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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