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主朋友:
应我市公安交通部门要求,在邢台市城管执法局接受机动车违停缴纳罚款的时限由原5日内更改为3日内,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