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2026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午 04:23 
搜索: 
加入收藏
市城管执法局职责及分工
2018-06-14   发布人:执法监督科   阅读:8491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为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为11个(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装备科、法规科、执法监察科、工程管理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城管指挥中心挂城管委办公室牌子、政策研究室)。

(一)主要职责

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职责,在城区范围内具体包括:

1、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燃气、供热、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2、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及门面外立面装修、城市街道家具管理工作;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道路扬尘整治、城区河道管理、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4、交通管理方面的公共自行车建设管理、便道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便道机动车停车场及临时泊位设置管理工作;

5、应急管理方面的城区防汛、道路清融雪、公园和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以及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的应急保障和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的应急指导工作;

6、违法建设治理,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的违法建设源头防控查处机制。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即是在上述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权

集中行使12方面行政处罚权,共163项其中保留行政处罚权70项,新集中行政处罚权93项,划出行政处罚权1项,详见附表)。具体范围是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城市供水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城市燃气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城市供热用热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对在人行道、小街小巷和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内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私设或撤除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市区范围内,因堆放、焚烧而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行为,对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工商管理方面,对在市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经营的无照商贩,违反禁止性规定设置户外广告,未经同意擅自向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城区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市城管执法局实施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随改革工作的进程逐步集中到位,具体有:住 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环保方面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 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行车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违法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