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现对今年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我市范围内城市供热责任单位;取得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核准许可的责任单位;取得城市排水许可的责任单位;取得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挖掘道路)许可的责任单位;取得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审批许可的责任单位,各项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
二、抽查内容
各项工作开展是否符合许可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三、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1月开展抽查工作,具体时间结合工作实际以通知为准。
四、抽查结论
抽查内容符合标准要求的,抽查结果为合格;未达到标准要求或未按要求参加抽查、拒不配合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抽查结果为不合格。抽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查对象,随机抽取核查人员,采取网上核查和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企业或责任主体应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按照抽查要求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抽查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抽查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