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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4-02-02   发布人:城管局人事科   阅读:2796

市城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市双随机办《2024年邢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邢双随机办〔2024〕1号)要求,结合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依托2024年新启用的河北省双随机系统进一步完善局属相关科室和单位的组织架构,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

(二)以联合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部门内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通过不断学习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使用方法,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为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五)以督导考核为导向,加强对各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对检查对象的年度抽查比例达到3%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明确主体责任。局相关科室(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和主管负责同志,负责协调本科室(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已制定的年度抽查计划,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时在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更新,确保监管对象应纳尽纳。

(三)动态管理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科室(单位)根据检查人员变化情况,动态管理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更新,确保抽取的检查人员符合规范。

(四)制定抽查事项工作指引。各科室(单位)要根据随机抽查项目,制定每一项抽查的工作指引(附件1),作为检查人员抽查现场检查指导。

(五)规范开展随机抽查。组织抽查前一个月内,应按照抽查计划制定每一次的抽查方案(见附件2),报局人事科同意并在网上公示后方可开展抽查。抽查前由发起单位组织业务培训,告知检查人员程序、方法。抽查过程中应填写检查文书(见附件3),检查完毕后检查结果及时报局人事科并在网上公示。抽查方案一经制定,原则上不再修改。如无法开展抽查的,需做出书面说明,盖章后报局人事科。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放管服"改革重要内容,已列入市绩效考核内容。市双随机办将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抽查工作。各科室或单位将主管负责同志和工作联系人姓名、电话于3月10日前报局人事科。

(二)做好协调配合。发起科室(单位)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切实承担起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和督导。城管支队要切实做好配合,以便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置。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大督导检查。局人事科将适时对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并进行通报。

(四)建立月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各科室或单位于每月18日前将月报表(附件4),及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