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各供热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供热企业检查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及行业监管重点、特点、风险点,认真谋划了本年度抽查工作,对供热企业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依据
《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
二、抽查范围
全市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单位均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
三、抽查内容
(一)信息化建设方面。检查供热企业生产系统智能化、客服系统信息化和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化情况;无人值守换热站占比是否达到90%;企业供热数据实现自动上传,在线率是否达到95%;室温采集装置覆盖全部集中供热小区,室温数据在线率是否达到95%;2000年以前小区楼栋室温采集覆盖率情况。
(二)建章立制方面。检查经营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设置,目标责任签订,人员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检查服务制度,包括:供热服务承诺制度,采暖季24小时值班制度,服务规范等。
(三)经营运行方面。检查设备定期检测、维修、保养记录,隐患处置台账;检查采暖季24小时值班记录;检查上一采暖季供热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是否稳定;检查企业经营区域划分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区域划分交叉重叠等情况;检查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热源厂关键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应急抢险抢修方面。检查事故应急抢险预案是否完整、可行;是否配备有专业的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检查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查看有关记录。
(五)企业服务方面。检查服务窗口设置、服务电话公开情况;检查报装服务流程是否完备;检查网站、公众号等服务和投诉渠道设立情况;检查投诉及维修受理处置台账、供热监管部门转交投诉处理记录;检查投诉是否在要求时限内处理完毕。
四、时间安排
市城管局将于2022年开展抽查工作,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抽查结论
抽查内容符合标准要求的,抽查结果为合格;未达到标准要求或未按要求参加抽查、拒不配合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抽查结果为不合格。抽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查对象,随机抽取核查人员,采取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企业或责任主体应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按照抽查要求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抽查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抽查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