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市双随机办《2022年邢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邢双随机办〔2022〕1号)要求,结合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升级改造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局属相关科室和单位的组织架构,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
(二)以联合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部门内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通过不断学习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使用方法,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为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五)以督导考核为导向,加强对各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对检查对象的年度抽查比例达到3%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明确主体责任。局相关科室(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和主管负责同志,负责协调本科室(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已制定的年度抽查计划,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时在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更新,确保监管对象应纳尽纳。
(三)动态管理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科室(单位)根据检查人员变化情况,动态管理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更新,确保抽取的检查人员符合规范。
(四)制定抽查事项工作指引。各科室(单位)要根据随机抽查项目,制定每一项抽查的工作指引(附件1),作为检查人员抽查现场检查指导。
(五)规范开展随机抽查。组织抽查前一个月内,应按照抽查计划制定每一次的抽查方案(见附件2),报局人事科同意并在网上公示后方可开展抽查。抽查前由发起单位组织业务培训,告知检查人员程序、方法。抽查过程中应填写检查文书(见附件3),检查完毕后检查结果及时报局人事科并在网上公示。抽查方案一经制定,原则上不再修改。如无法开展抽查的,需做出书面说明,盖章后报局人事科。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放管服"改革重要内容,已列入市绩效考核内容。市双随机办将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抽查工作。各科室或单位将主管负责同志和工作联系人姓名、电话于3月15日前报局人事科。
(二)做好协调配合。发起科室(单位)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切实承担起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和督导。城管支队要切实做好配合,以便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置。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大督导检查。局人事科将适时对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并进行通报。
(四)建立月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各科室或单位于每月18日前将月报表(附件4),及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人事科。
附件:1.抽查指引(示例)
2.关于开展XXX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告
3.“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