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区内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 |
事项属性 |
行政许可 |
办理机构 |
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服务对象 |
单位或个人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要求。 |
办理材料 |
1、规划部门意见及污水管网平面图; 2、书面申请。 |
办理地点 |
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319-2686311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审批---办结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1)涉及破挖道路的,按行政许可项目《挖掘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批准》收费标准;(2)工程建设涉及建筑垃圾的,按行政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收费标准。 |
附件下载 |
行政许可申请书 |
年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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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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